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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往事一杯酒

2021-08-28 04:21:56 来源:华速文学 点击:3

书桌上的札记被风翻开了几页,裸露在阳光下的红色划痕力透纸背,犹如道道鞭痕,触目惊心……

(一)与君初相识,犹如故人归

我初见他的那个晚上,薄凉如丝的风,挟着时断时续流苏般细密的雨。他长得那样好看,穿着白色的上衣,挽起的袖口露出了手腕上的红绳,清新俊逸,暖过秋冬。

他端起一杯茶站起身说,初次见面,我敬大家,你们干杯,我随意。暖黄的灯光下,他白皙的脸孔仿佛枝头的白玉兰,染得一室皆春。也只有他,在我被别人打断了话尴尬沉默的时候,盈盈笑着让我接着说。他的笑容如荒漠甘泉,往我眼中一洒,溅得一天一地都是笑。

我几乎忘记了要谈的工作,就忽然不合时宜地想起《红楼梦》来。如宝黛初会,第一次看到他,我就觉得似曾相识。

我从来都是喜欢这样温柔清澈,阳光明朗的男孩子的。

我主动向他要联系方式,我很想知道,绮丽的名字背后,曾有过怎样丰饶的故事。他爽快地给了我,说以后要常联系。

我看过他所有的状态,听他喜欢听的歌,做他喜欢做的事。他言谈风趣,进退得当,满是正能量。他说过,相信明天的我,会感谢今天拼命的自己。所以我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去做事,每一件事都倾我所能做到最好。我希望我可以足够优秀,站在显眼的位置,让他一眼就看见。

喜欢原是心里种下的树,偷偷地播种,努力地生长,努力地扬着一树绿叶,结满了甘美的葡萄。

之后的一切水到渠成,我们谈笑风生。他说,有空再来老区通讯社玩,我们一起吃饭。我开心了好久,寸寸微笑都心花怒放。

我像是那只在暗夜里苦寻爱情蔷薇的夜莺,终于找到了一朵白蔷薇,我愿意用心尖上的血将它染红,为它歌唱,为它声嘶力竭。

(二)无伤不青春

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,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。

当我终于等到约定那天的清晨,却突然发现,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姑娘,抬眼举手间都是默契。

现实残酷得刚刚好,我终是晚了这一步,像一脚踏空,从十几级台阶上一跤跌下去,却无能无力。

我想世界上最勇敢的事情,大抵就是微笑着看着他们之间的爱情。可我不够勇敢,所以只能以一个蹩脚的借口爽了约。

阳光自玻璃窗上闪过,弹起一把碎密的光针,刺得我双眼生疼想要流泪,却生生笑出了愁肠百结。我不是阆苑仙葩,所以没有一世眼泪来报恩还情,我只有那如啜泣般颤抖着的指尖,在琴键上弹奏出的音符,每一个都带着伤痕。

临近期末的时候,我去老区看他们的晚会。我走上前和他打招呼,他却拦住了我。

我的脸烧得通红,低下头嗫嚅着,学长,我是雪呀,新区通讯社的代表。他恍然,却热情客气得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。

最感慨的莫过于一见如故,最悲哀的莫过于再见陌路。我一眼就可以认出他,哪怕只见过一次,可是,他没有认出我来。我们离得这样近,心却这样远,远到我站在他面前,他都不知道我是谁。我想,这就是世上最疼的事情了。

那一晚的时光寂静无言,纵然台上的节目热火朝天,也只剩得尘埃落地的一声轻叹。伤感扑面而来让我晕头转向几近窒息,失落如海啸决堤打得我遍体鳞伤措手不及。

我以为我从来都感谢他来我的世界一场,以什么身份都好,只是他那么优秀那么好,哪怕只多看一眼,也都是一次锥心的疼痛,哪怕再多看一眼,也还是想要拥有。

(三)爱是一种修行

我在春风十里的时候去了宣汉洋烈,一个他曾去过的美丽水乡。

白云出岫,垂柳画桥,春山如黛,水天一色,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,带着江南独有的婉约气。我走进这幅水墨氤氲的画卷里,留下了那段已经无处可以放置的爱情。

暗恋,是一种彻底的寂寞,有心动,有幸福,可是,更多的是,一个人的心酸。我终于明白了雪小禅笔下的欧阳夕夏,明白了那个用自己的方式悄悄爱着沈家白,爱得卑微隐忍,情愿把自己低到尘埃中的欧阳夕夏。

我也开始相信,《咱们结婚吧》中震轩所说的,眼前的一切,就是最好的安排。所以我即使再难过,也只能狠下心,再也不见,也只能假装洒脱,大步向前。

忘记,是最好的归宿;埋藏,是最美的结局。我已将他深埋于心,让过去的一切都沉淀成一杯烈酒,就算这酒很苦很辣,呛出了眼泪也灼痛了心,但我自己栽的树,我自己酿的酒,我心甘情愿自己醉。

敬往事一杯酒,再爱也不回头。

敬你这一杯,只愿你一生清澈明朗,做你愿做之事,爱你愿爱之人。

敬我这一杯,只愿我能自百合女子开成仙人掌花的强悍,任凭世事桑田沧海,我自从容不迫,无痛无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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